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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促进育人方式转变

    发布时间:2021-07-15发布人:点击量:次

    自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以来,围绕“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通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综合素质培养等逐步构建起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尽管当前学校教育育人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教育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素质教育虽已倡导数十年,但推行起来仍困难重重;应试教育仍顽疾难除,学校教育过分注重知识传授和应试操练,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不足、问题解决能力较弱;教育功利化倾向仍严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校外培训乱象丛生;等等。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根本在于育人方式问题。育人方式主要是在学校层面回答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问题,直接关系教育目标和教育根本任务的实现,是学校育人功能发挥的重要机制。因此,要克服阻碍教育发展的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变革学校育人方式。

    育人方式变革是一个涉及诸多教育要素的系统工程,包括育人理念与目标、课程体系构建、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评价改革等多个环节。其中,作为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评价是撬动育人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1] ,是新时代深化和创新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因此,要真正实现育人方式的深刻变革,必须切实落实《总体方案》的部署,从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过程、评价结果等方面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使基础教育乃至高等教育育人方式的转变。

    一是树立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观,落实评价目标育人。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促进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更是教育质量观的价值基础与核心。长期以来,由于教育评价的功利化导向,在个体层面、学校层面和教育行政管理层面都存在着“唯分数、唯升学”现象,对分数和升学的追求致使各相关利益主体将高分数、高升学率视为教育质量的核心标尺,忽视个体发展的整体性,这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标相背离。因此,转变育人方式,首先要全面树立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观,明确学校教育质量是一个多维度、多指标的系统体系,不可把教育质量窄化为智育结果,甚至窄化为考试分数。2018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指出,要坚决改变简单以学生考分排名评价教师、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要将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纳入其中 [2] 。

    二是克服单一评价指标,落实评价内容育人。评价内容改革是评价改革的核心所在,是引导基础教育转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评价内容要克服“唯分数”的单一指标,建立多元评价指标体系,多方面、多角度评价学生。第一,日常教学评价更要关注学生学习过程。除学科知识和书本内容外,要将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的方方面面纳入日常评价内容,尤其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展现出来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隐性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第二,深化中考、高考考试内容改革。我们的国情决定了中考、高考将继续发挥指挥棒作用,而考试内容改革则是中考、高考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要继续深化以素养和能力为主轴的考试内容改革,并以命题改革撬动考试内容改革,注重对学生合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创新能力等跨学科、跨领域能力的考查。第三,拓宽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内容。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监测能对日常教育教学评价和考试评价中难以测评的内容,如学生社会情感技能、兴趣、学习动机等非认知因素,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背景因素进行有效测评,弥补其他评价手段的不足。

    三是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功能,落实评价过程育人。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不仅在于改变“唯分数”的录取模式,更重要的是引领学校育人方式的变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重要制度,强化其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导向作用 [3] 。然而,在教育实践中,由于综合素质评价本身的一些问题,如评价内容和指标的模糊性、可操作性、科学性,以及由此引发的诸如教育公平、诚信、教师工作负担等问题,导致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流于形式;但指向“人”的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弱化考试的功利性、撬动学校育人方式变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均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因此,要坚持推进综合素质评价落地。一方面,在观念层面要认识到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功能大于招生。虽然综合素质评价是招考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其在目的上强调培育而非甄别学生,倡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多主体评价,注重定性与定量、课上和课下、校内和校外、学校和家庭相结合,是一种典型的过程性评价,其实施过程也彰显育人价值。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要积极探索改进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式和技术支持,促使其与学校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建设、学校管理等整体育人活动相结合,实现常态化实施。

    四是挖掘数据背后的意义和价值,落实评价结果育人。评价结果的运用直接关系评价功能的发挥。只有评价结果得到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的激励、改进、发展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学校教育才能从“育分”走向“育人”。第一,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考试分数背后的意义。考试是评价的一种手段,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承担着育人的基本功能。即使是担负着重要选拔功能的中考和高考,其本体功能仍是育人。当前的中考和高考仅为考生和录取学校提供单一的各科分数,对于分数背后蕴含的丰富信息开发还不够、利用还不充分,需进一步挖掘。第二,要建立“评价-反馈-改进”系统育人体系。评价不只是诊断、选拔、得出结论,更是一个反馈、引导与改进的育人过程,要发挥评价对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管理等的反拨作用,使考试评价育人、课程育人、教学育人、管理育人统一起来,形成系统育人局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引导学校育人方式转变。

    (来源:中国考试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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